律師事務所是為解決法律問題而設的,但它一旦成立,如果不能給律師帶來足夠多的客戶,它的存在更像一種負擔。時間、空間、人力上的限制,使您的律師事務所不能被潛在客戶群知曉,因而直接影響整個律師事務所的發展。
推廣方式雖然很多,但應把握本身的業務及發展來制定推廣策略。例如,一個打算跨國經營商業法、稅法、知識產權的事務所,除了有一個功能鍵全的e-web之外,它在其他語言版本上應設計該國的鄉土與風情,以拉近與客戶的距離,爭取獲得信任;在該國的 市場推廣策略上,需以當地的媒體和方式進行宣傳,即,就算不在該國設立據點也能吸引該國的潛在客戶。充分發e-web的效果,而節省下來的資金,已讓您的事業成功一半了。而某些律師事務所(如有關人身傷害、婚姻法),則需要在國內推廣。
為什么不利用網絡資源呢?為什么要固守過去習以為常的廣告形式,不嘗試新的方式?事實上,網絡已經影響到了律師事務所的運營方式,很多律師事務所都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就是證明。但這些網站如果只是躲在網絡世界的某一個小角落,不和外界聯系,勢必影響網站的訪問量。如果因此而抱怨網絡不能帶來多一些客戶,就太浮躁了。有遠見的律師事務所沒有被這點問題絆住,相反,他們按照網絡世界的規則,對網站進行有效的優化和推廣,為自己爭得了更多的客戶和收益。
您用最少的錢,達到最大的推廣效果,是我們服務的宗旨。